为涉嫌犯罪案件当事人提供:
侦查阶段 起诉阶段 一审阶段 二审阶段
死刑复核 申诉再审 审判监督 等
各个阶段提供法律帮助、代理和辩护,充分行使法律赋予诉讼权利。
(一)侦查阶段提供法律服务:
1、会见犯罪嫌疑人;
2、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;
3、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;
4、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;
5、代理申诉和控告。
(二)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:
1、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
2、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;
3、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件;
4、提出辩护意见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。
(三)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
1、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
2、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;
3、调查和收集证据;
4、出庭准备;
5、参加法庭调查; 参加法庭辩论;
6、判决后回访工作。
(四)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
1、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;
2、阅卷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
3、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;
4、了解、研究卷宗材料,发现或收集新的证据;
5、出庭准备;参加法庭调查;参加法庭辩论。
6、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。
(五)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
(六)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
1、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;
2、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。
(七)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
1、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;
2、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。
(八)在死刑复核、申诉再审,审判监督、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